400 825 3337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0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2020年新增中冉村电代煤空气源热泵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33030020025
项目联系人:徐佳琦
项目联系电话:0312-2011168
采购人:清苑区发展改革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中路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950048
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2011168
预算金额:4356.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20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3-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2019年12月份或2020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供应商;
3、须具有独立的生产基地,能够出具厂房土地使用证或厂房租赁协议;
4、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须建有超低温检测实验室(温度控制范围在-20度以下),提供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
5、各型号所投产品具备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6、各型号所投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项下查询均未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均为本项目开标当天);
9、投标人如有多个品牌空气源热泵的只可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10、投标人若为代理商,3-6项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同时具备1-2、7-9项资格条件;
1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形及要求如下:11.1如投标人不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7项资质,可与具备该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 11.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2、8-9项要求。11.3 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行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拟采购四种型号变频空气源热泵:3P(名义工况下机组制热量≥5KW)、5P(名义工况下机组制热量≥8.5KW)、6P(名义工况下机组制热量≥10KW)、8P(名义工况下机组制热量≥12KW)
备注:
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若因投标单位原因参加本项目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0312-5075321。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3.因疫情原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4天内有隔离史,发热史,接触史的人员不许进入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健康证明(形式不限)。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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