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顺义区天竺镇楼台村农村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18-08-07
- 所属栏目: 热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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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诚立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2018年顺义区天竺镇楼台村农村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18年顺义区天竺镇楼台村农村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clxzb-2018-179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57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右街6号
- 联系方式:张先生 010-645031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北京金诚立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 010-89457607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B座11层
一、采购内容、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1、采购内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楼台村2018年空气源热泵企业入围,拟入围3家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用途:煤改清洁能源。
- 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6、资金性质:政府资金+用户自筹。
- 7、项目总预算:27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五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齐全,并年检合格、有效。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与热泵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该经营内容需注册2年以上。4、企业净资产须在1亿元以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负债表)或空气源热泵设备2017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以销售合同认定)。5、投标人须通过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标准认证。6、投标人须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须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7、投标人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无低温实验室的企业不许参与本市的投标。8、名义制热量25kW以下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名义制热量25kW以上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 预算金额:2700.0 万元(人民币)
- 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B座11层招标部
-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B座11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五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齐全,并年检合格、有效。
-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与热泵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该经营内容需注册2年以上。
- 4、企业净资产须在1亿元以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负债表)或空气源热泵设备2017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以销售合同认定)。
- 5、投标人须通过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标准认证。
- 6、投标人须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须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 7、投标人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无低温实验室的企业不许参与本市的投标。
- 8、名义制热量25kW以下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名义制热量25kW以上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9、用于北京地区清洁取暖投标的产品,需提供具备资质的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要求名义工况下COP大于2.2,IPLV(H)大于2.6,在零下20度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COP≥1.8;热风型空气源热泵还应提供由国家级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制热均匀性和稳定性的实验检测合格报告。
- 10、空气源热泵在环境温度≥-25℃时,制热最高出水温度能达到50℃以上;在环境温度≥-30℃时应能正常无电辅热启动,热水型空气源热泵取暖系统必须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 允许在空气干球温度-20℃到-30℃采用电辅热制热,保障用户正常供暖。要科学设定电辅热工作系统,避免电辅热为合理工作。
- 1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生产企业不具备安装资质的,必须委托有资质企业并附《安装委托协议》,同时需提供安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
- 12、机组必须安装供、回水(送、回风)温度传感器,控制系统必须安装标准通讯485接口,采用modbus通讯协议,安装有数据采集及传输装置,具备远程监控的技术条件,能够实时传输供、回水(送、回风)温度、故障信息和运行状态。
- 13、热水型空气源热泵系统要配套安装不低于 60 升的保温储水罐。
- 14、空气源热泵室内室外机均要安装消声和隔振装置。要根据居民使用环境、噪声和振动的频率特性及传播方式,综合考虑确定安装消声和隔振装置;机组底部必须要安装减震装置,以防止振动传至建筑物内;噪声应符合国家现执行标准。
- 15、产品应在醒目位置注明本单位售后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
- 16、空气源热泵设备要安装可靠的融霜控制装置,融霜时间不能超过运行周期的 20%。
- 1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1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 20、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 21、投标企业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如具有销售、售后服务代理协议的代理企业(必须是唯一授权)参加投标,必须以该产品原实体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附加《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用户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严禁单纯性中间代理机构投标。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1)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2)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3)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
- 22、提供本企业100人以上社保记录(含全资子公司)。(需提供个人社保信息)
- 23、投标人除上条件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 3、国家CCC认证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生产企业不具备安装资质的,必须委托有资质企业并附《安装委托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原件备查)。
(三)、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 08 月 06 日起至2018年 08 月 10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 08 月 13 日起至2018年 08 月 17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B座11层招标部。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时间:2018 年 09 月 03 日上午08:30—09:00 (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 09 月 03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B座11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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