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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低环温空气源热泵机组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14-CG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低环温空气源热泵机组采购安装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预算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1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安装、辅材及原有泵房改造部分。(具体采购设备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项目预算233.5389万元。
2.2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经营和销售此类产品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安装能力。
3.3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医院中央空调供货安装项目业绩及低环温空气源热泵机组供货安装项目业绩。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近一年任何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近三年内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寄。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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