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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冬季清洁取暖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WX2018-1627-QT8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2125000元;
保证金:贰万元整
供货及安装期限:2018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2018 年度送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用户正常供暖水平。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苏先生 0392-68757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 1513923008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2-3221359
采购内容:每户3000W 和4000W 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设备供货及安装,潜在供应商需完成设备的送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用户正常供暖水平、质保期内服务。
分包情况:共分为一个标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产品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4、产品(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具备国家CCC 认证证书;
5、产品2016 年9 月1 日以来的具备资质的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检验合格报告;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8:1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不大于合同金额的80%,第一个采暖季结束后支付到实际结算价的95%,剩余5%第三个采暖季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1、为避免投标人转错子账号,投标人可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下方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户;务必在用途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未在用途栏标注明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3、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对应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账户。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5、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92-3362010。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下载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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