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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国家、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攻坚之年,大气治理任务艰巨。为深入实施《衡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做好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衡水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2020年衡水市空气质量提出了以下要求:市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3%;优良天数比率56.3%,达到206天。滨湖新区、冀州区、武邑县、景县PM2.5浓度争取优于市区水平,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枣强县、阜城县PM2.5浓度力争达到市区水平。
为了完成既定目标,需要完成如下工作。
一是散煤污染治理工程。实现新增32万户左右“双代”工程清洁取暖,全市域农村散煤基本清零。冀州电厂完成深度治理、全市完成76台生物质锅炉、98台燃气锅炉、29台燃油锅炉深度治理改造。
二是扬尘污染整治工程。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属地监管责任。对市区重点区域内环城公路、国省道实施保洁和喷雾压尘作业。各县市区对重型车停放场实施分类整治。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监管。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三是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程。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涉气行业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进行淘汰。市主城区启动邯钢薄板、华建板业等28家企业搬迁。筛选100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治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开展市区汽修喷漆行业整治。
四是机动车污染治理工程。完成300辆国三标准柴油车深度治理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
五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新修订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扩大重点行业排放绩效评级范围。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坚决杜绝“一刀切”。
六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衡水市大气环境立体监测网与综合评估体系,提升分析决策能力。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分表计电在线监控。完善VOCs在线和超标报警市级监管平台。全市建设工程工地全部实现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安装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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