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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安排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煤改电供暖相关政策。
《通知》中指出,已实施的项目继续按原有电供暖(供热)政策执行;
而对于不执行原有政策的清洁取暖电力用户,将鼓励其按照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规则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并给予一定支持。
其中特别提到,采用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一切以电能作为设备驱动能源的用户,均可作为新用户办理准入,参与交易,且新用户的市场准入,将不受年用电规模的限制。
这一用电优惠力度将大大减轻空气源热泵用户的使用负担,减少采暖季用电顾虑,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采暖所产生的用电费用,对于百姓而言,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福利。
自国家推行“煤改电”以来,各地都在不断加大力度陆续出台各项优惠政策,这也是空气能热泵等清洁采暖设备得以广泛应用的先决条件。随着政策力度的加大,相信清洁采暖的普及将更加广泛,确保百姓能够用的上,用的起,最终实现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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