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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于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污水余热、风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对建筑进行采暖制冷、热水供应、供电照明和炊事等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行定额补助。
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示范项目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奖补:一星级2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二星级35元/平方米,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175万元;三星级55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75万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根据每年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数量、建筑面积可适当调整奖补标准。
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奖补:A级8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160万元;AA级1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AAA级12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40万元。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对符合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奖励标准为60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多不超过300万元;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的项目,奖励标准为80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多不超过400万元;零能耗建筑项目奖励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多不超过500万元;近零能耗农村住宅项目,奖励标准为60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8万元。
对获得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奖补: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面积最高不超过2万平方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根据每年获得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识的项目数量、建筑面积可适当调整奖补标准。
对于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上限)。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和试点建设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上限)。
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污水余热、风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对建筑进行采暖制冷、热水供应、供电照明和炊事等用能的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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