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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十四五”城市民用供热规划》发布,提出到2025年,清洁取暖率将提升至100%,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将增加至20%。规划明确,至2025年,计划新增空气源热泵供热70万平方米;至2030年,计划再新增空气源热泵供热700万平方米。空气源热泵供热工程计划投资1.0193亿,其中设备购置费8452万。
沈阳市现状供热格局具有6大特点,一是供热体量大;二是燃煤占比高;三是锅炉数量多、单体吨位小且排放标准低;四是供热能力总体过剩但分布不均;五是热力管网缺少互联;六是供热企业数量多且普遍规模小。
在满足供热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等,提出规划期内清洁取暖率和清洁能源比例2项指标目标,其中,清洁取暖率从目前的38%,到2025年提高到100%,并且2025年以后新增的供热需求全部由清洁供热方式覆盖;清洁能源比例从目前的4.2%,到2025年增加到20%,并力争到2030年进一步增加到32%。
在热源建设方面,通过远距离长输供热、热电厂扩建以及天然气、地(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电蓄热锅炉等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扩大城市供热能力,同时对具备条件的燃煤锅炉逐步实施替代拆除和停运备用,并对保留运行的具备改造条件的大型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提高排放监管水平。目标为按时完成供热领域“碳达峰”任务,力争在规划末期实现二环内供热“无煤化”。
供热方式
沈阳市城市供热90%以上依靠燃煤热源,且燃煤锅炉总体呈现小而多的特点。在我国全面推进“双碳”目标战略背景下,结合北方地区推进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沈阳市正有序推进供热减煤工作,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供热格局,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缓解气候变化。
未来城市供热系统将在保障供热安全的前提下,持续以清洁低碳发展为导向,逐步构建以清洁能源、超低排放标准的大型燃煤热源、远距离长输供热3大类供热方式协同应用的供热格局,具体划分类型如下表所示。
表 供热类型划分
(1)清洁能源供热
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包括天然气、电蓄热锅炉以及可再生能源供热,总体具有清洁、低碳、布局灵活等优势特点,可重点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中使用。另外,天然气供热应结合气源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碳排放量等情况科学制定发展规模,因地制宜采用分布式天然气锅炉和分散式燃气壁挂炉的形式。
(2)超低排放标准大型燃煤热源
超低排放标准是指燃烧排放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热电联产和燃煤锅炉属于清洁供热方式,在减少大气污染的同时,能够有效利用现有供热方式,在经济效益、供热效率和运行稳定性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3)远距离长输供热
在“大温差、长距离”供热技术的支撑下,集中供热半径突破了20公里的常规限制,城市周边60公里甚至更远的热源都可以纳入城市的供热体系,统筹调配富裕的供热能力,实现城市间资源共享。
清洁能源供热
沈阳市既有清洁能源供热面积2100万平方米,占比4.2%;力争到2025年,新增8900万平方米,总量达到11000万平方米,占比达到20%;力争到2030年,再新增7500万平方米,清洁能源总量达到18500万平方米,占比达到32%。
表 清洁能源计划新增情况
低温型空气源热泵技术已较为成熟,在零下20℃情况下,制热系数可达到2.0左右,较电锅炉、电暖气等电直热供热方式具备显著节能优势,可在学校、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中进行应用。
至2025年,计划新增空气源热泵供热70万平方米;至2030年,计划再新增空气源热泵供热700万平方米。
表 至2025年计划新增空气源热泵供热项目
项目建设投资约356.7亿元,其中清洁能源供热工程投资53.4345亿元(天然气8.5403亿、污水源热泵供热工程5.6757亿、地(水)源热泵供热工程18.5346亿、空气源热泵供热工程1.0193亿(设备购置费8452万)、电蓄热供热工程11.6090亿、生物质集中供热工程8.05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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